為深入貫徹國家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和普法責任制的要求,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結合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涉及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相關設施建設、維護及管理中的職責,特別是在建筑材料訂貨、銷售及管理服務環節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專項任務措施清單,旨在提升相關領域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切實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保障國有資產安全與項目質量。
一、 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圍繞服務保障退役軍人的中心工作,將普法工作融入建筑材料采購、使用、管理的全過程。通過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確保在相關業務活動中,工作人員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相關企業依法履約,有效防范法律風險,營造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行業環境,為退役軍人服務保障設施的高質量建設與安全運行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
二、 主要任務與責任分工
(一) 普法責任主體: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退役軍人服務保障設施建設、維修、改造等項目管理的相關科室及局屬單位。
(二) 普法對象:1. 局內涉及項目規劃、采購、基建、資產管理的相關人員;2. 參與項目建設、提供建筑材料及管理服務的承包商、供應商、服務商及其從業人員;3. 相關項目的監督管理人員;4. 廣大退役軍人(作為潛在的服務設施使用者,了解相關安全與質量知識)。
三、 具體普法內容與措施清單
| 責任環節 | 核心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 具體普法措施 | 責任部門/人 | 預期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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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訂貨(采購)環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等。 | 1. 組織采購人員專題學習采購與招標投標法規,編制《采購合規操作指引》。
2. 在招標文件、采購合同中明確載明質量、環保、安全等法定標準及違約責任條款。
3. 向供應商宣講公平競爭、誠信投標的法律要求,公示采購政策。 | 局辦公室(或指定采購部門)、規劃財務科、項目具體負責科室 | 采購程序合法合規,合同權責清晰,從源頭保障材料質量,防范采購風險。 |
| 2. 銷售與供應環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涉及建材環保標準)、《建筑材料行業規范》等。 | 1. 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環保檢測報告等法律文件,并對其真實性進行核驗普法。
2. 在供應商培訓或履約溝通中,強調提供假冒偽劣、不合格建材的法律后果(如罰款、賠償、列入黑名單等)。
3. 宣傳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建材對工程安全及退役軍人健康的重要性。 | 項目具體負責科室、工程監理單位(如有) | 確保進場材料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與合同約定,保障工程實體質量與安全。 |
| 3. 管理服務環節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涉及建材防火性能)、《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相關財務管理規定。 | 1. 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質量、安全法規培訓,明確建材保管、使用規范。
2. 建立建材入庫、領用、盤點臺賬制度,確保賬實相符,普法宣傳國有資產管理責任。
3. 對委托的物業管理或運維服務單位,在合同中明確其對于建材制品(如門窗、管線等)日常維護管理的法定安全責任并進行告知。 | 項目具體負責科室、資產管理部門、服務保障機構 | 實現建材流通過程可追溯,使用管理規范,延長設施壽命,確保運維安全。 |
| 4. 監督與糾紛處理環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參照適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信訪工作條例》等。 | 1. 公開監督舉報渠道,告知相關方在材料質量、合同履行等方面的合法權益與維權途徑。
2. 建立合同履約糾紛的內部協調與法律咨詢機制,依法依規處理爭議。
3. 結合典型案例,向內部工作人員及合作單位開展以案釋法。 | 局政策法規部門(或負責法制工作的科室)、紀檢監察部門、相關業務科室 | 及時化解矛盾,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提升依法行政和合同履約水平。 |
四、 保障機制
- 加強組織領導:將本清單任務納入局普法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分管領導,壓實科室責任。
- 強化協同聯動:內部加強業務科室與法規科室的協作;外部主動與住建、市場監管、司法等部門溝通,獲取專業指導。
- 創新普法方式:結合業務會議、合同簽訂、現場檢查、供應商座談等時機開展嵌入式普法;利用宣傳欄、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推送相關法律知識。
- 注重考核評估:將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特別是相關人員在材料管理各環節依法辦事情況,納入工作考核評價體系。
通過實施本清單,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旨在將普法教育深度融入建筑材料相關的業務鏈條,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全面提升服務保障退役軍人的能力與質效。